期货市场通过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两大基本功能的发挥,实现了指导实体企业生产经营和帮助其规避价格风险的目标,起到了为国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这其中,价格作为期货交易的核心,最受市场参与者的关注,也成为各方争夺的焦点。
近年来,一些“资本大鳄”嗅到了期货市场保证金交易机制可以主动加杠杆,便利用普通投资者追涨杀跌的普遍心理,脱离现货价格,“爆炒”期货价格;更有甚者,打通现货市场,利用期现两个市场“花式”操纵价格,将广大投资者带入深渊。
案例
“套路大鳄”刘某资金雄厚,交易技巧不俗。2014年10月份,刘某通过资管计划、个人户等多个交易账户,利用资金优势和期货T+0交易规则,采用大量增持空单、自买自卖、连续打压的方式制造交易火爆假象,误导投资者共同做空“聚氯乙烯1501”合约,导致该合约的期货价格短期内大幅偏离现货价格。刘某账面盈利颇丰,暗自偷笑。
市场上不乏“聪明”的资金,在期现价差偏离正常水平时,套利空间很快吸引它们入场。而期货市场的到期交割制度也为价格理性回归提供了保障。后期多头力量逐渐占上风,刘某的逆势而为不仅自己没赚到好处,也坑害了广大投资者。
业内人士表示,不法分子为了谋取私利,采用非法手段,人为扭曲期货产品交易价格,误导投资者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扰乱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这就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关于禁止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规定,构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所述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连续买卖合约,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或者为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囤积现货等手段操纵期货市场的违法行为。
期货市场专业性强,风险较大,投资者应当树立理性的风险意识和投资意识,把规则学透、把风险识够。理性判断异动合约,尤其是缺乏流动性的临近交割月的合约,切勿人云亦云,盲目追涨杀跌,小心被各类大鳄“扒皮吸血”。期货经营机构要严格落实适当性制度,把风险承受与识别能力低的投资者“拒之门外”,同时也要及时告知投资者一些不法人士的惯用套路,合力架起打击非法交易的高压线,撑起保护投资者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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