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阅读并同意 服务协议 隐私协议

社交账号登录:

EN

欢迎使用净值查询系统

关闭
负责声明:因个人原因发生账号信息泄露情形,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所在位置: 首页  > 
 >  投教专题

注册制 | 央广经济之声《投资修炼手册》全面注册制专题第二十五期: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和证监会注册有哪些步骤?

发布时间:2023-11-13
作者:yingxiao  浏览量:5975

为做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上交所联合央广经济之声打造了《投资修炼手册:全面注册制 改革向未来》专题音频系列节目。每个交易日的早间8:25、午间11:55、晚间18:35,广大投资者都可以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频率呼号:CNR-2)收听我们的节目,欢迎大家持续关注!

今天为大家带来第二十五期节目:《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和证监会注册有哪些步骤?》

全面注册制下,交易所审核与证监会注册两环节架构清晰。其中,交易所的审核工作包括:

一是申请与受理。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应按规定聘请保荐人,委托保荐人通过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交易所收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告知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在交易所网站公示。

二是审核。交易所审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通过提问回答等多种方式,督促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完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提高信披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读性。

首先,由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然后,由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对审核报告和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议,提出意见。交易所审核通过,则向证监会报送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相关审核资料和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此外,审核还可能涉及会后事项、审核中止与终止、复审等。

证监会在交易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同步关注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收到交易所审核意见及相关资料后,依法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发现存在影响发行条件新增事项的,可要求交易所进一步问询并就新增事项形成审核意见;认为新增事项审核意见依据明显不充分,可退回交易所补充审核。交易所补充审核后,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则重新向证监会报送。

源:上交所投教

全国服务热线

400-7008-365

一德期货服务号

一德期货APP